是一篇關於年輕犯毒自首,判無期徒刑,出獄後重生,其中比較讓我驚呀是,判無期徒刑,1x年假釋出獄?!不知道我有沒有看錯,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!

那前些日子的那兩位運毒的年輕人,如果能回來台灣坐牢可能會更好的選擇,一來台灣監獄環境、生活各方面都好過泰國,二來在裡面有工作做,可以存錢,在泰國是想都不要想,只能不斷的花錢,除非在裡面做一些額外的服務….這有機會再說明。

但好像是不能引渡回台的~ 希望懂的人能夠說明,讓大家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