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別假釋:特別公告的假釋,一樣需要上กรมราชทัณฑ์網站上,會公告出來,所以這是有時間限制,不是隨時能辦的,而且每次的條件都不同,要閱內容才知道能不能辦理。

流程:需擔保人送文件、填資料,獄方判斷資料、審核,一層層往上審核,最後簽核後,發回法院、監獄後釋放,釋放後需固定時間到一處管理單位報到。

時間:公告大概三個月,時間到停止收件,然後會進入審核流程,大概6個月後,符合條件就放人。

條件:



A、文件內會規定,通常是等級最好刑期要過1/2,等級很好要過2/3,請依此類推,當然等級差,就連想都不用想了。。

B、如果有特赦,請先扣掉減刑部份後,剩下刑期按比例計算。

C、擔保人要有房子、工作等條件,簡單說,要有能力擔保,一般人就可以擔保,不需要一定是軍、公人員,擔保人申請後會有機構去調查核實,不是隨便找個阿貓阿狗就行擔保,其實外國人在泰工作,理論上也行,不過就怕審核上會有問題或較麻煩。



需要注意是:這比一般假釋快很多,不管在申請時間上有限制,審核過程也有快,也就是說,一但開始申請,擔保人要最快的速度到監獄詢問相關文件,即早完成申請手續,然後等待審查,審查通過後,就要等統一釋放和一般假釋不同的地方,因為很突然,所以要能獲得訊息,不太容易。

文件中如果有註明外國人能申請,則外國人也能申請,但需要大使館、有權力的機構進行第二次擔保才行,怕外國人跑了,找不到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