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泰國、台灣很熱門的新聞,就是兩位年輕台灣人在泰國運毒,在蘇灣那逢機場抓,下列是泰國相關的報導:
ปส. จับ 2 หนุ่มไต้หวัน ซุกไอซ์ 12 กก. เตรียมบินไปนิวซีแลนด์ 以這個為關鍵字,可以搜尋到更多新聞
ปส. จับ 2 หนุ่มไต้หวัน ซุกไอซ์ 12 กก. เตรียมบินไปนิวซีแลนด์ 以這個為關鍵字,可以搜尋到更多新聞
http://www.thairath.co.th/content/507229
http://www.banmuang.co.th/news/crime/19799
http://www.khaosod.co.th/view_newsonline.php?newsid=1435148323
台灣方面的報導:
http://www.taiwannews.com.tw/etn/news_content.php?id=2759913
http://news.cts.com.tw/cts/international/201506/201506261629223.html
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1/1014983
底下這兩條是有提到一些關於會不會死刑?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50626/525963.htm
發生這件事,沒什麼好評論對壞的,因為不了解兩位年青人為什麼要運毒,整個過程只有他們兩位知道,外人是完全不了解,只能片面的猜測,就沒什麼好評論的。
這案件在泰國的情況,可以略說一下:
在泰國只要跟毒品有關的,都是非常非常嚴重的,怎麼個嚴重,通常來說,一些有能力、地位比較高的人,一聽到毒品案,就說「抱歉,無法幫忙。」
而在法律中,在毒品的刑期一直來,不斷的加重,一點點的量,判刑也是非常重的,這裡是跟台灣來相比(有錯請指正)。
在特赦中,能減刑的比例非常的低,在假釋辦理上,也是特別麻煩。
整個泰國社會對毒品的觀感是非常不好的,但在監獄中,近60%是毒品案件,這跟台灣、先進國家監獄一樣,其實是很平常的一件事,題外話底下是主觀的判斷,因為泰國人民的薪水普遍不高,大量的外國遊客來到泰國,在生活上產生的差異,自然就許多人想過更好的生活,犯毒來的快錢(幾萬),對泰國人來說是非常高的收入…這是蠻無言的情況,這裡指的都是一般民眾。
兩位年青人入獄的話,基本上就跟獄中的60%的案件是一樣的,不會產生特別的觀感。
案件本身是 100% 有證據被抓,而且是當場被抓,開記者會,上頭條,打官司肯定輸的,連打都不用打,所以通常來說,只能認罪,當然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求減刑,機會非常低,只能說一些,有的沒的,家裡、父母這種求情的話,或是被人騙,不知道是毒品而攜帶,但真的沒什麼用的,真的要做,這需要非常多的金錢和非常好的律師幫忙才行。
台灣方面能給予的幫助很少,有的人提到送回國內,這個嘛先不論行的通不通,台灣的法律,一般來說,一但判下去無期,想假釋出來,沒二三十年,是不可能的。
認罪在泰國是很妙的,通常認罪是減半期刑,但減判期刑通常是以法律定立的最高刑期為主,當然有也以低刑期來減半,舉例:某條法律,最低二年,最高十年,認罪常通就10/2=5年,當然不是一定的啦!有的也會是2年/2=1年,這是依法官判刑為主,很多人會認為一定是2年/2變1年,這是錯誤的想法,通常需要律師和檢察官、法官詢問,認罪判刑多少。
那這個案件,認罪的話,有什麼好處,死刑變無期徒刑,當然實際上也是要通過律師咨詢後,才能確定是不是可行。
除外,泰國如果是有認識專門毒品案件的律師,會有所謂特別法律,針對毒品來做減刑動作,這個會扯到要送特別文件,可以再減刑,但這個先決條件,不能獲得特赦減刑一次,從無期轉成50年或25年,所以這個部份,需要真正了解毒品案件的律師,才有辦法進行處理,一般來說,台灣人在泰國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,是很難辦得成的,而且要會計算,要了解特赦的情況。
泰國是 死刑 - 無期徒刑 - 50年徒刑 之後就不一定了。
那特赦的部份呢?
請閱下面連絡,因為是初犯,情況會好很多
1、2015年 (佛曆 2558) 最新特赦文件 – 法律14 อภัยโทษ พ.ศ. 2558
2、2015年 (佛曆 2558) 最新特赦文件 – 法律12 อภัยโทษ พ.ศ. 2558
3、2015年 (佛曆 2558) 最新特赦文件 – 法律10 อภัยโทษ พ.ศ. 2558
1、如果真的被判死刑,只有特赦來就被判無期徒刑,記得不是每次的特赦文件都一樣,這個是以今年為主。
2、如果今年被判期 案件毒品,刑期超過8年,至無期徒刑,下一次特赦來臨,非常抱歉,是不可能獲得減刑,但下下一次特赦來的時候,就可以獲得,意思就是至少要略過一次特赦,之後才能適用。
3、如果略過一次特赦之後,那就可以從無期徒刑,變成50年,而且還可以依比例減刑。
試算一下,全是假設:今年認,判無期,2559年略過一次特赦,2560有特赦可以拿,變50年,等級最好再減1/9,刑期剩45年,服刑10年,國王工后身體健康情況下,至少會再拿個2次以上的特赦,再減個10年左右,剩35年,服刑也15年以上,近過半的情況下,也許就可以辦理假釋….嘆~~這是能順利的情況下,才有可能的結果;如果經過5次特赦能減刑,等級最好的情況下,也許2x年左右就能結束刑期,這都要精準的推算,但每次的特赦減刑條件都是不同的。
要多一點的減刑,請閱下面連結
2015年 (佛曆 2558) 最新特赦文件 – 法律13 อภัยโทษ พ.ศ. 2558
但這要兩位年青人認真學泰文,聽說讀寫有一定的水準,就可以去幫忙。
整個計算過程不難,第一難在特赦的文件每次減刑條件不同,第二難等級要最好,在監獄中要生存,泰國監獄不像台灣,有各種福利,金錢生活不用擔心,這個有機會再單篇說明,這兩個難處能處理好,更重要是心態能調整好,準備2x年以上在一個莫生的環境,這是非常大的心裡轉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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